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 班主任“我的教育故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德育天地 阅读次数: 10202 2015/10/13 09:49:00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闽教办思〔201514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

班主任“我的教育故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中小学班主任的德育经验和有效方法,推动班主任专业化建设,提升班主任育人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的职业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广大教师敬业乐教、立德树人,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的教育故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中小学班主任。

    二、征集内容

记录本人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生的能体现教育规律、有借鉴价值的真实案例,要求讲述真实故事,包含教育理念、教育细节、教育效果与实践启迪等要素。

三、具体要求

(一)真实记录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心理疏导、青春期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后进学生转化、师生关系、家校联系、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方面的细节和过程;体现班主任工作的教育理念、原则、方法和技巧,反映当代教育环境下班主任老师对班主任工作理论和方法的思考与感悟,对班主任工作有启发意义。

(二)文章以故事的形式叙述,内容要充实、生动、具体,教育方法要新颖有效,具有创新性、可借鉴性、可读性,能感动人、启迪人。

(三)参评故事征文的题目自拟,字数在1500字左右。只须提交word电子文档,征文题目下方写清作者所在单位,包括设区市、县(区、市)和学校,以及作者姓名、任教学段和联系电话。征文标题用2号宋体加粗,正文用3号仿宋,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

(四)各学校要在校内广泛开展征集活动并严格把好初审关,确保上报作品的质量,保证征文为作者本人撰写,严禁网上下载、抄袭或凭空杜撰。

(五)每个县(区、市)教育局推荐参评的故事征文不超过20,设区市属学校推荐总数不超过5篇,省属中小学校各推荐不超过2篇。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省属中小学校可直接报省教育厅。报送时,须附参评教育故事征文电子花名册(见附件2)。

(六)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教育故事,汇编出版,并颁发获奖证书。

请各设区市、省属中小学校将汇总的故事征文压缩打包后和参评教育故事电子花名册于2015111日前一并发送我厅思政处,邮箱:jygwxcb374@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省教育厅思政处 吴茂森  0591- 87800329

 

附件:1.“我的教育故事”征文格式要求

2.参评“我的教育故事”征文电子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9月29

 

 

(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 929 日 印发

 

 

 

 

附件一

“我的教育故事”征文格式要求

 

福建省中小学班主任

“我的教育故事”征文

 


           ——框内字体楷体,字号小四号

 

   (二号宋体加粗)

——副标题(三号楷体)

单位××××××××××××××姓名×××(四号宋体)

任教年段××× 手机号码×××

 

 

正文用3


附件二

“我的教育故事”征文电子花名册

 

           (设区市或省属学校)

 

序号

单 位

姓名

题目

手机